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,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。
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: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%,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%。
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,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*工作经历。基层和生产*工作经历,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、村(社区)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、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(该基地为基层单位)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,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。在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,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。报考机关的人员,在地(市)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,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。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5日。
具有*共和国国籍;拥护*共和国宪法,拥护和制度;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;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;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;
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(1983年10月至2001年10月期间出生),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(非在职)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(1978年10月以后出生)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