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,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。
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。公共科目包括应当普遍掌握的理论、法律法规、政策知识、行为规范、纪律要求等。专业科目包括所聘或者拟聘岗位所需的理论、知识、技术、技能等。
为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科学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,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,根据《教育培训工作条例》、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和有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规定。
事业单位招考培训量化管理考核标准
(一)考勤(每天按上午四课时、下午三课时、晚上两课时计算,按时指纹机打卡,中途不定期抽查)
1.凡迟到、早退每次扣5分(10分钟内,**过10分钟算旷课)。
2.凡病假每节扣0.5分(要社区公办医院及以上及住院证明),住院原则上不扣分。
3.旷课每节扣10分。
4.事假每节扣1分(直系亲属红白喜事不扣分,红事原则上请假1天,白事原则上不得**过5天,必须签写请假条,班主任向家长或配偶核实)。